据国土资源部近期通报数据表明,2013年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税入库额为212.5亿元,比上年度减少7.6%。这是我国自1994年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来,征税入库额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。
通报表明,2013年各省(区、市)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税入库额总体保持稳定快速增长。除北京、上海、海南、西藏外,全国其他27个省(区、市)征税入库额皆多达1亿元,其中山西多达30亿元,内蒙古、山东多达20亿元。2013年,河北、吉林、江西、山东、湖北、湖南、海南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宁夏13省(区、市)补偿费征税增长幅度较小,增幅超强10%。
通报表明,2013年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征费矿种格局基本保持稳定,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铁、铜、铅、锌、钼、金、磷、钾盐、水泥灰岩、建筑石材以及普通建筑用砂石、黏土等矿种为主要征费矿种,所征税入库额大约占到总征税入库额的95%。征税入库额排在前五位的矿种是煤炭、石油、铁、金和天然气。
2013年磷矿补偿费征税首次过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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